一、獎助科系及年級:各大專院校護理/長照系(大學或四技二至四年級)、二技(一、二年級)及專科(三至五年級)之在學學生。 二、申請條件: (一)在校學業成績平均75分(含)以上,且各科皆及格。 (二)操行成績80分(含)以上或甲等,學習態度相關考評良好。 三、 獎助名額與獎助金金額: (一)獎助名額:每學期10名學生。 (二)獎助金金額:每學期6萬,每人每學年度12萬元整。 四、實施期程:114年7月1日起至117年6月30日止。 五、實施策略及方法:每年彙整1次,請填寫申請表及自傳,即日起至每年5月30日截止,接受各校申請,醫院審核通過者予簽核,並依相關規定辦理簽約。 六、其他獎助計畫相關事項,詳見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計畫書,並請協助公告。 七、若有相關申請問題請洽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護理部宋佩宜督導,連絡電話:03-3384889轉5002;E-mail:n334@tyvh.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