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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請先進入臺南護專推廣教育課程報名網頁並依照以下步驟完成報名作業:

    • (步驟1) 請先註冊本校推廣教育課程會員。
    • (步驟2) 如具優惠資格,請上傳證明文件。優惠資格請參考Q2。
    • (步驟3) 點選欲報名之課程,並依照系統指示完成課程確認及報名。
    • (步驟4) 系統顯示報名成功後,請於報名後3日內至本校研究發展處繳費或至郵局臨櫃購買匯票郵寄至本校完成繳費作業(購買匯票之手續費需自行負擔),如何購買匯票請參考Q3。

    A:依據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推廣教育收入之收支管理要點,具以下身分者報名自費課程享有優惠資格。

    • 本校現任教職員生及專任助理: 全額費用7折計算。
    • 本校已退休專任教職員: 全額費用8折計算。
    • 本校現任教職員、專任助理及已退休專任教職員之子女及配偶: 全額費用8折計算。
    • 本校畢業生: 全額費用8 折計算。
    • 本校推廣教育舊生於公告優惠期限內報名者: 全額費用9折計算。

    上述優惠辦法,各項身分擇一優惠,以不超過最高折數為原則。

    具優惠資格者,請依照身分別檢附以下證明文件。若未提供證明文件,無法享有優惠折扣。

    • 本校現任教職員生及專任助理報名時需檢附教職員證學生證(學生證需蓋最新註冊章)。
    • 本校已退休專任教職員報名時需檢附曾於本校任職之離職證明(離職證明需蓋有”退 休”字樣)。
    • 本校現任教職員、專任助理及已退休專任教職員之子女及配偶報名時需檢附戶口名簿
    • 本校畢業生報名時需檢附畢業證書
    • 本校推廣教育舊生報名時需檢附曾報名本校推廣教育課程之繳費收據研習證明

    具優惠資格者,請於註冊會員資料時上傳以上證明文件之電子檔。若報名時未能提供優惠證明文件,請最遲於上課前三日E-mail電子檔至anitawu@mail.ntin.edu.tw,或郵寄 證明文件影本資料至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研發處推廣教育組收(臺南市中西區民族路二段78號),並來電確認是否有收到資料(電話:06-2112320 吳小姐)。

    A:本校推廣教育課程繳費方式有現金繳費及郵寄匯票兩種。

    • 現金繳費:請於本校推廣組上班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 13:30至17:30)至研發處推廣教育組繳交報名費。
    • 郵寄匯票: 請至郵局購買郵政匯票(抬頭: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401專戶)(臺請寫繁體),郵寄至臺南市中西區民族路二段78號,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研究發展處收,並註明姓名及報名班別。

    購買郵局匯票流程:

    • (步驟1) 請至郵局填寫「郵政匯票申請單」。填寫完畢後請將郵政匯票申請單、報名費用、購買郵政匯票申請單的手續費(30元)一併繳交郵局櫃檯人員辦理。
    • (步驟2) 完成後,郵局櫃檯人員會交給您收據聯及「郵政匯票」,郵政匯票如下圖: 郵政匯款
    • (步驟3) 請將郵政匯票郵寄至本校始完成報名。收據聯請自行妥善保管,無須繳交。

    郵政匯票申請單填寫範例:

    郵政匯票

    郵政匯票填寫說明:

    1. 受款人: 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401專戶(臺請寫繁體)
    2. 金額(大寫): 請依照自身報名之課程費用填寫金額
    3. 匯款人姓名: 學員姓名
    4. 匯款人地址: 學員地址
    5. 匯款人身份證字號: 學員身分證統一編號
    6. 匯款人電話: 學員連絡電話
    7. 匯款種類: 請勾選”匯票”

    A:本校推廣教育課程報名方式有線上報名、現場報名及郵寄報名三種方式。

    • 線上報名: 報名流程請參考Q1。
    • 現場報名: 請於本校推廣教育組上班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 13:30至17:30至本校研發處推廣教育組(信心樓1樓)繳交報名表及報名費用。
    • 郵寄報名: 請備妥報名資料及郵局匯票後郵寄至臺南市中西區民族路二段78號,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研究發展處推廣教育組收,並註明姓名及報名班別。

    A:為保障已繳費學員之權益,本校推廣教育課程皆不開放旁聽。

    A:依教育部規定: 推廣教育學分班均不授予學位。修得學分者僅授予學分成績證明,不授予 學位證書。

    A:

    • 學分班: 請假、缺席時數不得超過該科上課總時數三分之一以上,否則不給予學分。
    • 非學分班: 依各班規定辦理。

    A:逢颱風、豪雨、地震等不抗拒之重大天災時,是否停課需依臺南市政府公告為主。所耽誤之課程,由該課程授課老師自行決定順延一周或擇期補課。

    A:本校因車位有限,僅開放推廣教育課程學員於上課時間停放機車及少量汽車。
    推廣教育課程學員可於上課期間免費停放機車;如需申請汽車停車位請最遲於上課前3日向本 校推廣組聯絡人提出申請,並依照課程時數計費。若超過時限申請汽車車車位,恕無法辦理。
    若申請停放汽車之數量已達上限,亦暫停受理申請。

    ※ 上課期間,請依照本校警衛人員指示停放車輛。若適逢本校舉辦其他活動,車位不 足時,亦請配合將車輛停至校外(本校附近停車資訊請參考Q10)。

    • 大眾運輸
      • 搭火車或公車至臺南火車站前站, 沿中山路步行, 右轉民族路即達。
      • 搭乘臺南市3號公車或77號公車,到”臺南護專站”下車即達。
    • 國道
      • 從北部: 國道一號, 下永康交流道往臺南方向, 沿中正北路/中正南路/公園路至民族路左轉即達。
      • 從北部: 國道一號, 下大灣交流道往臺南方向, 沿復興路/小東路/北門路/中山路右轉民族路即達。
      • 從南部: 國道一號, 下仁德交流道往臺南方向, 沿中山路/東門路至東門圓環, 右轉入北門路, 左轉民族路即達。
    • 高鐵
      • 至高鐵臺南(沙崙)站, 轉搭台鐵沙崙線列車至臺南火車站前站, 沿中山路步行, 右轉民族路即達。
    • 學校附近停車資訊:
      • Focus時尚流行館:
        停車場開放時間: 同營業時間
        汽車: 每小時50元。
        機車: 無停車位。
      • 新光三越中山店:
        停車場開放時間: 同營業時間
        汽車: 每小時50元(不足半小時以半小時計)。
        機車: 每半小時5元,不足半小時以半小時計算,累計計費。
      • 大遠百公園店:
        停車場開放時間:早上9:00-凌晨2:00
        汽車: 每小時50元,逾1小時不足半小時以半小時計。
        機車: 1次20元,不限時間(僅限當日)。
      • 衛生福利部臺南醫院:
        停車場開放時間:
        平日 7:30-20:30
        週六 7:30-12:30
        週日 10:00-18:00
        汽車: 每小時60元,未滿20分鐘內免費,累計當日最高 600元。
        機車: 20分鐘內免費,停車每次20元,採累計計費,12小時累計1次。
      • 應安停車場:
        停車場開放時間: 24小時
        汽車:
        平日
        00:00-10:29 每半小時10元
        10:30-24:00 每半小時15元,當日最高收費150元
        假日
        00:00-10:29 每半小時10元
        10:30-24:00 每半小時40元,無最高收費之優惠
        機車: 無停車位。
      • 民族停車場:
        停車場開放時間: 早上9:30-晚上22:30
        汽車:
        平日每小時50元,當日最高收費350元
        假日第一小時100元,第二小時起50元(逾1小時不足半小時者以半小時計)無最高收費之優惠
        機車: 無停車位。
      • 民族路二段停車場:
        停車場開放時間: 早上9:30-晚上22:30
        汽車:
        平日每15分鐘15元,當日最高收費150元
        假日每15分鐘25元,無最高收費之優惠
        機車: 無停車位。

    或連結臺南停管系統-停車動態地圖網址: https://parkmap.tainan.gov.tw/api/map查詢停車格位資訊。

    A:您可加入本校研究發展處LINE帳號好友,於LINE上詢問,會有專員盡速回覆您的問題或於本校推廣組上班時間來電詢問。
    (此處放研發處的LINE QR CODE,或研發處LINE帳號)

    諮詢專線:
    06-2110551 推廣組組長 施燕華老師 或
    06-2112320 推廣組組員 吳綾娟小姐

    A:學員繳費後,因個人因素取消上課者,並請依照以下流程辦理退費:

    • (步驟1) 請至本推廣教育網頁「文件下載」中下載「 退費憑證 」填寫(本人務必親 自簽名)。
    • (步驟2) 填寫完退費憑證後,可選擇現場辦理退費或郵寄申請退費:

      現場辦理退費:
      本人於本校推廣組上班時間攜帶退費憑證繳費收據正本至本校研發處辦理退費(現場辦理退費者,請務必提前來電告知06-2112320吳小姐)。
      如委由親友代辦退費,受託人除須攜帶您的退費憑證繳費收據正本外,另須提供代辦退費委託書才可辦理退費。(代辦退費委託書,請至本推廣教育網頁「文件下載」中下載)

      郵寄申請退費:
      請將退費憑證、繳費收據正本、郵局或銀行帳戶封面影本郵寄至臺南市中西區民族路二段78號,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研就發展處推廣教育組收,信封上請註明「退費申請」。
      退費款項將於收到退款資料後約6週匯至您的帳戶。

    本校推廣教育課程退費規定係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17條規定辦理:

    • 一、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因故申請退費,應依下列方式辦理:
      • 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24時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政府補助課程退九成五)
      • 自開班上課之日零時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五成。
      • 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 二、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但已購置成品者,發給成品。
    • 三、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A:本校推廣教育課程學員可於上課期間使用本校圖書館資源。
    如欲申請使用圖書館資源,請向推廣教育組聯絡人提出申請,由推廣教育組聯絡人代為辦理申請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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