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旨揭方案第6條第4項規定辦理。 二、旨揭方案自即日起停止受理,俟114年計畫核定後,再行依 該年度計畫規定申請經費補助。 三、檢送桃園市政府辦理「113年桃園市青年暨中高齡者自主學習方案」停止受理公告1份。 四、如有相關疑問可洽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03)3322101轉8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