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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實習期間:9月至1月期中實習。
    二、時數規定:不得低於200小時或32個工作日。
    三、招收人數:1人。
    四、申請對象:各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系所三年級以上在校生,並應修畢社會工作概論、社會個案工作、社會團體工作、社區工作(或相關課程)、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以及至少一門青少年相關課程(如青少年社會工作、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青少年心理學、少年事件處理法、矯治社會工作等)共計6門課程。
    五、檢附文件:學校公文、實習申請表(請至本會官網下載)、在校成績單及相關資料,於5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總會,地址:236035 新北市土城區和平路22號6樓。
    六、檢附本實習計畫書1份,相關問題請洽新北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承辦人吳少年輔導員,聯絡電話:02-22665750分機5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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